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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溪县荣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 点击数:672 发表时间:2014-04-28
在4月16日江西省绿化委员会印发的赣绿委[2014]5号文件中获悉,芦溪县荣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我县大力植树造林、实施全面封山育林、不断强化林政管理力度,截止目前,县域森林覆盖率达67.4%,县城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25%,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4%,建成区绿地率达37.21%,绿化覆盖率达40.81%,; 江、河、主要干渠绿化率达81.9%,通道可绿化地段绿化率;绿化植物种类达310种;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9%以上;建有省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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