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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点击数:417 发表时间:2016-03-28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进一步密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有效增强政治性、群众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按照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总要求确定改革路径,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对科技工作者有强大吸引力凝聚力、能够为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基本原则

——加强政治。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带领科技工作者勇担创新发展主力军重任,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发展一动力和人才作为支撑发展一资源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强化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责任和担当,强化公共服务、当好桥梁纽带、夯实执政之基。

——密切联系群众。准确把握群众性这个根本特点,把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科协组织的基本职能,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积极联系引导科技相关社会组织,健全基层组织,扩大有效覆盖,增强代表性,建立联系科技工作者长效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科协系统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群众、组织松散、能力薄弱、庸懒散浮拖等现象,坚决从体制机制入手,下大力气铲除上述问题滋生的土壤,改进机关作风、释放学会活力,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工作者与科协组织联系不亲、不紧等突出问题。

——强化学会主体地位。突出学会治理这一科协改革的关键环节,以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学会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学会在科协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坚持系统推进。强化顶层设计,以机关改革为切入点和,推动包括学会在内的整个科协系统的改革,科学谋划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政策配套,注重学会改革和机关改革、科协系统上下改革的联动,加强各级科协组织落实改革任务的能力建设,推进工作平台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的示范功能,加快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并稳步推广,形成系统效应。

3.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所属学会发展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工作手段信息化、组织体系网络化、治理方式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科协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更加突出,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特色更加鲜明,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

增强科协组织的群众性,团结联系服务好科技工作者,必须切实克服“小众俱乐部”倾向,把眼光更多地投向基层,把力量更多地配置到基层,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构建畅通稳定的双向联系渠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科技工作者与科协组织联系不亲、不紧的问题,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1.提高科协领导机构中基层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扩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一线人员的广泛性,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由目前的58%提高至65%左右,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三分之一,同时注重吸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减少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优化科协领导机构人员组成,来自基层一线的中国科协全委会委员比例由58%提高至70%左右,常委会委员比例由56%提高至75%左右。兼职副主席主要从不同行业领域有代表性的一线科技工作者中产生,实行轮流定期驻会制度。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关学术机构择优选拔一名书记处书记驻会工作,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级不与书记处书记职务挂钩,原则上在中国科协要干满一届。

2.深化科协机关改革,建立更直接服务基层的体制机制。改革中国科协机构设置,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年底前压缩至13个,事业编制2016年年底前精简至1120名左右。加大力量配备和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在压缩撤并部分直属单位的基础上重组成立直接面向基层科技工作者服务的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全国“双创”服务中心、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创新战略研究院、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等,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突出服务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职能。

3.拓宽干部交流成长渠道,培养有活力有能力的科技群团骨干。扩大中国科协机关与学会、地方科协的人员双向挂职交流规模与范围,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一定数量干部到学会和学会联合体挂职锻炼,保留人事关系不变,任期一般不少于两年。机关留出10%-15%的局处级岗位,择优选拔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学会的科技工作者或管理人员挂职,择优选拔一批学会和地方科协工作人员到中国科协挂职,定期轮换。建立科协干部直接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与包括知名科学家在内的科技工作者广交朋友,经常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

4.推动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扩大有效覆盖。推动科协组织向园区和企业延伸,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企业科协、园区科协或企业科协联盟等,重点在新经济组织建立科协,把创客之家等新型科技社团纳入科协,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推动科协组织向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延伸,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建立科协,支持大学生科协活动,根据需要建立高等学校科协联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科协组织向农村延伸,鼓励支持乡镇依托农技站建立乡镇科普协会,促进农村技术协会转型升级,为农民提供精准的科技推广和科普服务。加大对科协基层组织的指导力度,建设全国科协基层组织网,拓宽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联系渠道,让他们更多地了解科协组织、认同科协工作、参与科协活动。抓紧出台加强县级科协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基层组织的业务指导。

5.扩大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为科技工作者搭建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改革。拓宽学会参与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及时了解、准确把握政府职能转移趋势,引导学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竞争。紧紧抓住建立有效管用的监管体制机制这个关键,加强监管督查,及时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学会进行风险评估,切实防止监管不到位,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做到让中央放心、让政府部门满意、让学会和科技工作者有积极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6.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熟悉并习惯使用互联网的特点,加强建网、管网、用网工作,探索“互联网+政策服务”的工作模式,开展网上“建家交友”活动,科协各级领导实名上网,直接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呼声,提供政策服务,引导科技工作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努力成为可亲可信、知心知意的“科技工作者之友”。针对科协以兼职人员为主的组织特点,引导兼职科技工作者自觉树立兼职不等于业余的意识,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通过网络交流、视频会议等方式有效化解履职困难,加强工作联系。以学术交流为媒介,建设网上科技社团和科技社区,打造网络科技工作者联系服务平台,增强工作联系和情感交流。围绕做实做好“互联网+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科普中国”的品牌作用,引导和帮助科技工作者向社会公众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依托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建设中国的科技人物专题网站,打造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精神和情感家园,着力塑造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良好社会形象。

7.改革人才服务机制,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积极参与院士制度改革,努力提升作为两院院士推荐渠道的效能,扩大影响力。发挥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渠道的重要作用,积极举荐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更多中国科学家进入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联系服务好在华外国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教协同。推动青少年科学实践活动向人才发现和培养转型,做好青年人才托举工作,推动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加强科技队伍科学精神培育,推动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在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设立“杰出科技人才”、“杰出工程师”等具有广泛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技界社会奖励,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创造活力和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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